逞强耍狠!这伙人遭了!游仙扫黑除恶成绩单出炉_新闻
游仙区委、区政府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紧紧围绕“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要求,紧盯“六清”行动重点和目标,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持续加压发力,全区受理涉恶势力犯罪案件5件,审结5件(其中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3件,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2件),结案率100%。 (图片来源自网络) “敲诈勒索” 典型案例: ①王某等二十人涉恶犯罪集团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 2016年12月7日,被告人王某注册成立了绵阳鑫豪商贸有限公司并与绵阳城区某某通讯器材经营部、绵阳某某分期贷款公司、绵阳某某分期贷款公司、“买某某”贷款平台、“玖某某某”等经营者约定,由被告人王某负责催收本息、滞纳金、违约金等债务交还贷款平台,并从中分取提成。被告人王某借此授权,陆续纠集、聚拢了一批社会闲散、刑满释放人员,以鑫豪公司为依托,任命“业务素质好、有车辆”的人员为催债组组长,建立打卡、培训、早会、派单、统揽、奖惩等管理制度,采取寻找、跟随、喇叭喊话、诱骗等方式将被害人带回公司核算高额费用,并使用暴力、控制人身和手机的方式向被害人催收超额债务。该犯罪集团由王某组织指挥、各催债组组长负责具体讨债业务、其他成员按指示实施敲诈勒索13起、威胁30余人、非法拘禁3人累计90余小时,组织层级明显,侵害了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对被害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干扰,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20年5月30日,经游仙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处以上二十名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获有期徒刑十五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期,并处三十万至一万元的罚金,没收作案工具。 下一篇: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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